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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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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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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人生開始
喔 所以是可以自己設定一個但書的?
不是看訴求合不合理 而是看對方的態度?

主觀認定是關心體貼的:好 你態度好 准你談談
遇到本案這種關心自己比較多的:免談 依法提告

法律也可以拿來當作"誅心"的武器了?

這個世界不是迪士尼
不可能要求每一個人都是基於愛與關懷去做每一件事情
不透過溝通 而用法律去壓制別人的行為當然也OK
但是光這樣改變得了別人的心意嗎?
我相信這些店家還是可以有一百種"不違法"的方式 讓盲人朋友感覺到自己在這裡不受歡迎
這就是想要的結果嗎?


反正他們繞了半天大絕不就是歧視嘛...
弱勢的一方提出的要求絕對都是合理的,
因為你答應又不會死,對吧?
對啊,態度又不違法,心裡想想難道也違法,
有人拿著法條逼迫要挾之後店家也可以態度惡劣的予以配合,
法律總不可能規定店家一定要笑臉迎人畢恭畢敬吧?
噢,不,他們的字典裡頭大概沒有強人所難,
只有同理心/同情心/愛心/憐憫心/慈悲心.
舊 2015-06-07, 11:15 AM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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