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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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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神官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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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生開始
喔 所以是可以自己設定一個但書的?
不是看訴求合不合理 而是看對方的態度?

主觀認定是關心體貼的:好 你態度好 准你談談
遇到本案這種關心自己比較多的:免談 依法提告

法律也可以拿來當作"誅心"的武器了?

這個世界不是迪士尼
不可能要求每一個人都是基於愛與關懷去做每一件事情
不透過溝通 而用法律去壓制別人的行為當然也OK
但是光這樣改變得了別人的心意嗎?
我相信這些店家還是可以有一百種"不違法"的方式 讓盲人朋友感覺到自己在這裡不受歡迎
這就是想要的結果嗎?

又曲解!我什麼時候說過不看合不合理只看態度?
先從合理面來說,什麼是理?
法規未修訂前,法規就是理!
在文明社會所受到的道德教育的約定俗成,這就是理!
那位店長合理嗎?

不求改變每個人的心意,但是請你守法!最少表面工夫做到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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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ould never lie. I willfully participated in a campaign of misinformation.」
(我從不說謊,我只是故意的參加了誤傳行列。)

群青ソ高空……朱色ソアパホ陽……舞ゆれベペ……白青ソ王者……
赤ゆ砂塵——白ゆ……炎シ, 輝ゑ神像,銀色……ソ……с、З、У……!
舊 2015-06-07, 11:14 AM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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