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11913
導盲人算啥,當你全身無法行動時,還要請一個人24小時在旁邊照顧你,
幫你翻身,拍痰,抽痰,灌食等等,別以為價錢很便宜,一天起碼也要兩、三千元起跳。
這個人就叫做看護,但可不是人人都有辦法忍受這種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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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40122/331314/
美國肯達基州一參議員約翰新科(John Schikel),提出猴子幫手的法案,提議將猴子納入殘障法中,成為看護動物,目前合法的看護動物僅有小狗,不過已有其他州開先例,破例讓猴子成為看護動物。
由於當地一家庭希望尋找看護猴陪伴在車禍中癱瘓的女兒,但卻發現肯達基州禁止使用看護猴,便向議員求助,新科表示這項法案將僅限看護猴在家中活動,飼主禁止將猴子帶到公共場所,預計法案不久後將陳交議會進行辯論。
不過新科提出法案隨即引來不少批評,動保人士表示猴子不適合居家飼養,無論是當寵物或是看護都不適合,並表示猴子就該和自己的同類群居。
然而波士頓一非營利組織從1979年開始訓練捲尾猴,協助肢障人士,料理簡單家事,第一隻受訓的猴子喜里安,擔任看護猴時間長達28年,直到主人2007年逝世,組織人員表示喜里安證明猴子相當安全,還是人類最好夥伴
改天會看到一隻猴子被綁在門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