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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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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導盲犬並不是吃了無敵星星
牠們就算能進入公共場所
還是必須要遵守相關規定
如果遇到導盲犬搗亂(機率應該微乎其微)
是可以叫警察來備案的
訓練機關就會有進一步處置
但在此之前 是不可以把牠趕出去的!!

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

第 11 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使用導盲犬、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訓練導盲犬或導盲幼犬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時,應善盡注意其他人員及物品安全之責任。

第 12 條:
導盲犬使用者,應維護導盲犬之身體清潔及遵守防疫、公共衛生等相關規定,並應接受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及合格獸醫師之衛生保健等相關指導。

第 6 條:
訓練單位應辦理之事項如下:
四、定期追蹤評估導盲犬服役情形及與導盲犬使用者配對情形,配對第一年應每三個月追蹤評估一次,配對一年以上應每年追蹤評估二次,每次追蹤應填寫評估紀錄。

第 8 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違反使用規定、使用原因變更或消失時,訓練單位應備一定期間之評估結果及追蹤紀錄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始得收回導盲犬使用者證明及導盲犬。但訓練單位發現導盲犬使用者或導盲犬有立即生命之危險者,不在此限。
舊 2015-06-06, 11:38 PM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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