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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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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藍色啤酒海
在你這句話的邏輯底下..若把訓練員+導盲犬換成 愛狗人士+兩隻毛孩子...絕對成立...

但問題是...你真的有了解狀況與相對應的法條嗎?

那到底是誰在秀下限,是誰在被為難!!!!

他指的應該不是導盲犬
是在說上頭某個在那嚷嚷要去店裡故意灑東西到地上給店家清到死的吧
前面才剛一夥人罵完為什麼要故意為難造成訓練員+導盲犬困擾
等到後頭幾個開始出主意如何去故意為難造成店家困擾
頗呵
舊 2015-06-06, 10:31 AM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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