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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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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03
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本來就叫打臉阿

coolcliff01:死刑對殺人犯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殺人犯表示: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

你看不懂中文?還是邏輯有問題?


coolciff01說的沒錯啊,死刑如果能有效遏止重大刑案
那為何還會有鄭嫌或曾嫌這種混帳出現?
至於犯人說了什麼,他說了之後法律就要遵照辦理嗎?
如果詐騙集團說我騙錢是因為我家窮到爆不得已
那法官就判他無罪嗎?
現在台灣法律是犯人說了就算的哦
誰看不懂中文?誰邏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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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夢似幻
舊 2015-06-06, 04:53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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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