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只要該場所能合法的禁止盲人進入,就可以合法的禁止導盲犬進入。
至於例外,那就跟禮讓救護車被拍闖紅燈照片一樣,有事後的申訴撤銷管道,或是政府機關主動撤銷。
所以合理流程為,禁止導盲犬進入,被開1~5萬元的罰單,然後上法院申訴撤銷罰單。
一般人沒有決定例外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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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種方式
不過如果禁止才是例外的話
或許可以考慮採用類似"免用發票"的方式
事先申請核可 不過這會有很多需要避免誤解的技術問題
引用:
作者sutl
一般人可以停留,盲人不可以停留,這就是歧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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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上也有歡迎盲人使用 但讓犬隻進入就有點奇怪的地方
例如三溫暖
如某些人所言
哪有要人拿下眼珠才能泡澡...
所以還是會有一些模糊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