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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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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41
引用:
作者solosbye
我看完對話怎麼不覺得哪裡有問題???
反而感覺對方咄咄逼人,店長根本繃緊神經在防禦
訓練是訓練、盲人是盲人,不是訓練牽著兩條導盲犬就可以跟盲人一樣待遇不是嗎?

並不是,法律規定導盲犬訓練師,在法律上就是被視為盲人
引用:
現在台灣鯛那麼多,你一綁大家也要綁,你訓練導盲犬是社會貢獻
可是台灣鯛會說我家兒子(寵物)也是乾乾淨淨還每天跟著鯛睡在床上,為什麼不能綁?
感覺那文章就有點台灣鯛傾向
就跟台灣妓者拿著新聞自由、人民有知的權利來強迫訪問你的隱私這樣

這段看不懂

引用:
那店長就可以請警察來了,那個叫妨礙營業
我覺得這種想法不應該是在PCDVD混那麼久的人還這樣想
你這種講法跟網路常見的那些無知評論好像


就算請警察來,導盲犬的『訓練師』也站的住腳。
因為法規明明白白的就訂在那裡

因為這是社會應該付出的社會成本
否則法條不會這樣訂,當然如果法條不合理可以討論
但是這不是用來違法的借口,何況違法的理由還是因為『岐視』

用『岐視』來當理由,你真的認為站的住腳?
舊 2015-06-05, 12:34 PM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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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