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rstorm-2
.......訓練員問題比較大! 自己的職責職權都不說明, 事後才來哭哭! 成何體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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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中有記載「......店長:「 嗯,我們也是盡量禮遇,只是要你把狗擺門口而已啊! 」
我:「導盲犬不能擺門口,你是不是對這方面不瞭解,不然我拿個資料給你參考。」(動手要拿"給店長的一封信"官方說帖給他參考。)
店長:「 不用啦,我再跟我們主管討論一下。 」( 他不就是店長嗎?)」
上面記載你可能沒注意到,
訓練員其他說法,不知你有無仔細看,
我個人是覺得訓練員說明的夠多了。
導盲犬的功能大家都知道,
別人不方便一輩子,只是導致正常人一時的不便(也許只是心理因素而已)
讓他一方也做不到嗎?
我覺得這不只是違反法律規定而已,
在道德上,更是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