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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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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引用:
作者fuji
動物(大部分還是犬隻)受過不同任務需要的特別訓練
就不能以單純牠只是動物來視之
比如說軍方有軍犬,警局有警犬,機場海關有緝毒犬
(在歐洲阿爾卑斯山區還有官方正式編制的高山搜救犬
加拿大偏遠省份也有訓練紐芬蘭犬為海難救助犬)
在位階上都屬公務執法人員的一環而獲得保護與尊重
導盲犬也屬於執行協助視障者生活行動的輔助伙伴
先進國家早就單獨立法保障導盲犬的權利義務
我們這裡雖然也定有法條
但實際上施行性及民眾瞭解程度有多少還有待觀察


在這裡導盲犬就是物件,如前面有人提到,眼鏡,救護車,就是協助讓事情圓滿達成目的方式或手段


一直在想導盲犬的作用是?

導盲避免盲人因為視力上的問題造成不便?陪伴飲食?或著幫忙選購食物?還是進一步拿筷子協助餵食主人?

法條不阻止導盲犬進入公共場所,卻沒有進一步在法條上去定義公共場所,不是法條缺漏,是刻意不硬性規定

為的是讓弱勢可以在行動上得到進一步的幫助,而且不會被強勢受限制,結果現在變成一種反向強壓別人的工具


有人提到軍犬,緝毒犬,救護車,都是在執行勤務,你不讓他進去或過去,就沒辦法完成他的任務,所以當然要讓

至於進店家購物? 若是店主人他親切的協助購物,幫忙帶位,不也盡到了尊重弱勢的體現?


訓練導盲犬在門口旁靜候主人購物返回,不也是訓練的一環?
舊 2015-06-05, 09:09 A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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