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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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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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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要你命3000
關於失業給付
本魯之前有申請過,在2012年底時辦理
拿了兩個月就上工了
超過三個月後,連同剩餘四個月也一併申請入袋(正確金額是四個月總額的一半)
2013年3月1日到現在今年2015年2月28日
剛好兩年整

本想今年轉職計畫皆在掌握之中
誰知人心險惡
本魯實在是..........


就個人了解,再就業後,得等新工作就業保險滿一年才有資格再申請,而不是你以前幹滿幾年,至於你之前就業後還可繼續請領這種我就不了解了.
想請領失業給付,建議你還是先去業服務機構問清楚,不然申請條件根本就不符,就算有開那非自願離職證明也無意義.
舊 2015-06-04, 06:09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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