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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w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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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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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2
雖然也是一面之辭, 不過他說了家中有故, 總不能硬逼?

有聽說連續家裡面有事情結果公司想追根究柢的事情.

結果兩邊都非常不愉快, 因為真的是有事情而公司拉不下臉.

我的看法是申請長假一定都是有提前告知公司也有佐證.

結婚, 喪假, 病假, 應該沒有公司不會要證明的吧?

所以這種事情不要先入為主, 要質疑之前要先想過.

我之前喪假也是公司行政人員機車死命連環call要卞文.

都說是喪假了還不信!!! 硬是要趕快拿證據! 證據! 證據!

結果喪事一半, 我火大直接開經過公司丟給總務!

這種事情都是很突然的, 怎麼可能先給? 我還是主辦後事的家屬.

很明顯, 總務(先不說是公司要她這樣做)才不管輕重緩急.

半夜長輩過世就很匆忙了, 居然不能假過完回公司再給!

從此種下離職的心結.

Earstorm-2兄,也不要太生氣了,身體是自己的
話說回來,貴總務也許也是不得已,您有沒有聽過有人請喪假,結果長官派人去致哀才發現根本沒這回事的新聞?說不定是因為貴公司被這樣玩過,所以十年怕井繩...
我本人的親身例子是職員說祖母去世要奔喪,結果事實是跑去應徵面試,若不是對方店長打來求證,我也不會知道....另外還有說生理痛不能上班,結果是和朋友跑去玩的例子,人事阿百百款....
舊 2015-06-03, 11:31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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