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mh01304
現在找保人有這麼容易?
直接隨便填個名字電話上去就行?
那我也去借
再把哪個仇人的名字電話寫上去
接著立馬落跑不還
到時借刀殺人讓對方去仇人家潑汽油 , 自己又安全下莊沒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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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分清楚前因後果.
你今天去借錢, 要是當著地下錢莊的面前, 在保人地方簽下"別人的名字".
那今天是你偽造文書.
然後若是地下錢莊拿著這張"假裝簽名"的本票, 借據來向保人求償.
若真不是保人本人親簽, 保人當然可以向檢警提告.
但的確, 無論錢莊知不知情, 偽造文書是對他朋友.
也不能用詐欺, 因為詐欺的前提是要有損失.
只能用恐嚇為由提告.
若是錢莊提起強制執行, 你能夠證明是錢莊要求你朋友假裝樓主簽名的, 你才能夠用"詐欺"
若以上狀況都不存在, 錢莊也不知道簽名是假的.
那你頂多提起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證明你沒有簽名. 這張票對你無效力. 不過那是民事官司, 要付裁判費的. 很麻煩
.....
最好的結果就是, 錄下錢莊恐嚇你的證據, 直接對錢莊提出告訴.
至於借據或本票..... 你應該也沒折, 他想提告你無力阻止. 只能等他要求執行時在拆招了. 官司就是這樣討厭, 所以才會有一堆人怕麻煩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