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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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G53
我覺得可以廢死,而且我能提出配套方案,我的方案就是在南太平洋找一個小島,把所有死刑無期徒刑犯人丟到那小島上去終身監禁,生活一切事務由犯人自行處理國家不負責供應,並在周圍部屬軍隊,把任何想逃離的犯人當活動人形靶射擊,擊斃五人義務役提早退伍,志願役晉升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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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聽過一個故事是酸對岸的,可是也有其他管道說解放軍真的研究過...
就是驅趕死囚去佔領“爭議”島嶼...

死囚在壓赴刑場的過程中“意外”逃脫,
然後又“意外”奪得船隻出海,
然後共軍在後慢慢追趕/驅趕,
看到死囚成功上島之後就上去逮捕,
然後順利成章完成國際法裡老共最欠缺的實際管轄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