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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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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http://enews.url.com.tw/enews/45278
如果你怕麻煩
就什麼都不要處理
等當鋪聲請本票裁定
你在20天內提出異議
由法院鑑定簽名真偽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44
但如果要一勞永逸
你就發張存證信函
告知當鋪這背書非你本人所簽名
並且要對你的朋友提出偽照文書的告訴
以免本票又被轉讓
不知道下一個執票人何時找上門
舊 2015-06-03, 03:37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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