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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 , 死刑犯很怕槍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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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oo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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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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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0
引用:
作者
暴君
..
原因很簡單
此案跟捷運事件有一點很大的不同
就是行兇時沒有目擊證人,受害者死亡無法指認兇手,..
你這一段讓我想到警察故事成龍抓到那個犯人後, 律師在法庭替犯人辯護的話.
大意是, 律師指警察有一段大概十幾秒的時間沒有看到犯人, 所以不能確定犯人就是他老闆.
其實是他追錯人, 他老闆在這十幾秒的時間上車後被錯認, 於是就被當庭釋放.
沒別的意思, 看看宋士傑就知道, 要凹的話, 話都隨他講.
這東西很爭議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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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3, 11:1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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