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ys070
那誤判或是可能找錯人當然需要仔細審查
但像姓殺小學生的這種現行犯應該沒什麼爭議
直接處理掉也算對社會有個交代
不能老是用什麼可以教化,廢死或可能冤獄當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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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江國慶也是沒什麼爭議,罪證確鑿無可抵賴,速審速決後槍斃的,而且在當時還有不少人嫌動作太慢(我也是其中之一)
你不可能期待死刑犯都是像陳進興、陳金火、鄭捷或是這次的事件一樣,完全無從抵賴,也是有曲折離奇或是全靠間接證據定罪的死刑犯
又印象中美國目前確定翻案的死刑犯好像有150件,其中有的已經被槍決了
另外,上個月還是上上個月,美國FBI鑑識單位才爆發醜聞,他們這二十年來都誇大了毛髮鑑識報告,粗估大概十幾個人因這些不可靠的報告被槍決,別看了CSI影集就以為鑑識科學能做到影片中的程度,江國慶案的主要證據也是等了十幾年的科技進步,才發現那攤衛生紙是江國慶的鼻涕而不是精液......
法律也不應該因人設事,比方說偷100元入獄的住單人房,偷1000元入獄的住通舖這樣,又或是明天就斃掉鄭捷這種沒話說的死刑犯,剩下的被放著不管,或許都統一放著一二十年再執行槍決會好一丁點,話說如果江國慶以死刑犯身份被關押15年,等到2011年許榮洲被逮到時,國家就能省下那一億元了,一億元絕對足夠養五十個死刑犯20年了
當然這世上沒有如果,也沒有後悔藥可以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