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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kd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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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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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那些face集團在吠什麼,反正現行中華民國法律是有死刑。眾人應該撻伐及督促的是沽名釣譽不肯簽死刑執行令的法務部長,以及相信鱷魚眼淚及吠死廢話而輕判的幼稚法匠。
PS.那些利委平常問政不是砲火很猛烈?怎麼不會火大三天二頭盯法務部長呢?怎麼都不會去監察院告部長瀆職呢?可見這些民代根本一點也不關心這件事。
舊 2015-05-30, 10:33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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