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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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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光判死刑恐怕沒用,
要允許以虐殺方式執行震懾力大概更大.


鞭刑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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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愧於已 無害於人
一直看後面會跌倒喔 記的看著前面 好好的走下去
舊 2015-05-30, 06:55 PM #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憨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