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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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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595
引用:
作者chin47
剛剛看新聞看到警局外一堆人準備打兇手
突然心裡有個想法,假如我是被害人的家屬
默默的在警局等嫌犯解送回來,然後在他下車的那時候
趁空擋直接拿尖刀一刀捅死這王八蛋,然後高舉雙手被當現行犯逮捕
不知道這樣適不適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義憤殺人」...

沒辦法,當司法不公的時候就要用私法來伸張了!


居然跟我想到的一樣...但是要用有鋸齒的藍波刀比較有效果
我應該會從他的肛門位置捅上去
舊 2015-05-30, 09:10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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