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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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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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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m577
想吃牢飯還不簡單,拿把水果刀去銀行櫃台一放 就3 5年跑不掉了
如果想關更久,在找一個想吃牢飯的一起去,就一定關更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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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殺童魔,不就是要為了要吃牢飯,你說的搶銀行根本不會關多久
只因想坐牢吃免錢飯
曾文欽(二十九歲)去年底在台南市湯姆熊遊樂場,誘騙正打遊戲機的方嘉豪(十一歲)到廁所,持摺疊刀割斷方小弟喉嚨逃離,九小時後即被警逮捕,他竟冷血向警方說:「想坐牢吃免錢飯,小朋友比較好殺!」甚至還嗆:「曾上網查過,在台灣殺一、兩人不會判死刑。如果沒被捉到,還會到百貨公司、公園、速食店繼續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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