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老飛俠
想起呆伯特的slogan:
竊取公司資源,創造優質生活 
|
老闆比你想像的更會竊取公司資源
我以前公司尾牙是福利委員會出的資金,某年尾牙辦得很爛,同事X到無力,我是吃幾道覺得爛就跑了。
據知情同事說,本來應該不會這麼爛的,因為老闆娘直接挖了一半走...
然後公司倒閉前最後兩年我被指派當福利委員還找到帳目問題,有一筆八十幾萬辦理自強活動的經費,但是公司從來沒有辦過。
我在會議上問隔壁的老福委,沒想到他應該是吃錢的一方
先是唬爛我說有辦,但是我們辦公室這邊都沒參加。
後來舊的福委都退了,換了新的福委主任查帳才知道前任吞了
然後提告...
奇怪的是,不是我們接手的現任福委去告,而是公司派任的人資(也是舊的留任)去告
當然沒有告成..
我想,那根本是公司上層授意吞掉的。
全公司直接從薪水扣的福利委員資金...
然後,公司本來按照章程(不清楚是不是公會法律有規定),應該按照營業額提撥資金到福利委員會當資金,我在位看到的時候,公司完全都沒有提撥,都欠著..
總之..有權就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