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drs
我覺得這篇文章避重就輕
目前真正引起國賠的理由是國家急難救助沒有制度
該篇文章卻一直扯消防隊沒有相對應的專業,消防隊過勞
但目前法規規定山難救助是屬於消防隊的業務範圍
消防隊就應該要有相對應的編組,即使消防隊嚴重缺額
但是目前連編制、救難計畫或相對應文件SOP都沒有
明顯擺爛狀態,當然是有嚴重問題
|
制度沒有行得正,當然不管底下的值勤單位,還是被救援的民眾,表現都會荒腔走板無所依據,變成各自為自己有利的方向去解讀,執勤單位也是人,並不是生下來拿一條命送給你
不知道當年是什麼時空背景要制定出救難不用錢這種"福利"制度,為何這麼多年來相關單位又明知不合情理卻任其制度腐化,也不去提案、修法,整個國家上下的公務員跟官員都這個德行尸位素餐,這要負最大責任
現在看有沒有哪個部會要把整個制度掀起來重新檢討,該專業化該收費什麼的都訂出合乎現代正義的新制度,這樣才是長久之計,否則最後又是口水戰吵1個月然後什麼都沒發生,薪水照領、官員照做、終生俸照領,我管你台灣沉不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