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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INBALL1973
老實說,這看起來是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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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這麼覺得,雖然他又po了一篇道歉文
但是他第一篇文冷靜的像是在敘述別人的事情
在老婆鬧離婚的時間點上,能用這樣的語氣細說從頭
感覺不太真實
文章內容也是怪怪的
既然討厭老婆看那些東西,為什麼不乾脆丟掉,藏起來,或是全部賣掉
而是只賣掉一部份,再等老婆發現
我覺得作者只是想營造一種[愛看變態作品的其實是正常人,而反對變態作品的反而不是正常人]的反差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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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秀...不是,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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