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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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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個人覺得如果止於當時的新聞大概就算了

搞了這麼久人家救援花費一堆人力物力還被法院認證救援不力?
法官都坐在室內吹冷氣、全憑書面資料跟感覺就能知道救難不力
台灣真的很需要美國的陪審團制度、至少不該全憑法官這種社會經驗不足者一人說了算
你會說、不是合議庭嗎?怎麼說一個法官決定一切?
合議庭只是擺好看的、一個叫陪審、一個主審、一個授命
陪審一開庭就睡覺、主審就是老法官擺老嗆聲的、只有授命法官才是真決定者
這是我跑法院的實際經驗.......
舊 2015-05-28, 06:21 PM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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