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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1913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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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ndyCandy
所謂勒令停工並不是人員機具收一收,大門關好走人就好,
而是要把工程進度停下來,優先處理出問題的部分,該負的責任都要負。
媒體把部分復工炒作成決策反覆其實挺可笑的,只是在跑正常的建管流程而已...


「先行報備施工」仍然屬於停工狀況,而不是媒體亂報的復工。
復工是指全面恢復,「先行報備施工」則是市府針對有危險的大底,要求遠雄在市府控制下施工。
現在遠雄的施工都是在市府的監督要求之下,只能對捷運旁的兩塊大底加強施工,其他的商場、影城完全不能施工。

而不是像之前一樣,遠雄想做哪就做哪,故意拖延大底工程,這完全是有法律依據的作法。

http://bad-12345.blogspot.tw/search...%8A%A0%E6%B2%B9
可以看看專家說法。
舊 2015-05-23, 12:04 PM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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