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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我還看過不只一間公司在員工離職的時候討論要怎麼去刪減對方的"錢."

這時候並不是合法就合理, 譬如有個用對方交接不妥善的手法意圖扣對方公假轉現金.

也有遇到叫對方晚一段時間退休然後每個月都只給最低(當然也叫對方不要報加班).

以上都合法喔!!! 符合勞基法規定, 反正文件是公司在寫的, 主管可以在對方離職後補簽!

補簽的時候順便填什麼就沒人可以控制了~ 一切合法, 很重要, 再說一次"合法!"
舊 2015-05-21, 10:36 A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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