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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50520/36560512/
根據警方觀察,目前道路多是二車道或三車道,在最外側未劃設機車優先道或專用道情況下,若內側車道劃設禁行機車標線,機車將僅剩一或二個車道可行駛,一旦再碰到汽車佔用最外側慢車道或臨停、併排,將使機車無路可走,須和汽車搶道或為閃避這些路況被逼到內車道,造成交通意外。
為減少機車肇事死傷狀況,交通部表示,內政部警政署之前在會議上建議交通部檢討最外側慢車道寬度,警方認為部分道路的最外側慢車道寬達五米,易吸引汽車佔用行駛、違停或併排,引發汽機車搶道或閃避造成事故,可縮減為合理的寬度如三米半等,以減少違停或汽車佔用等情況,或切割成二車道,其中一個增加劃設機車優先道或專用道等,交通部預計兩個月內邀集縣市政府代表及相關單位進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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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優先道上停一堆汽車根本不能走,警政署的人腦袋XX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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