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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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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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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VO-IV
這樣說來、醫院也沒逼你去

你這麼介意醫院的條約對他們有利居多
以後有不舒服或者要生產、自己在家DIY不要給人家賺不就好了∼


有個東西叫做「醫病關係」

如果搞到最後剩只剩商業交易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後只剩學店、醫店,那些理想性跟超然性都沒了,真的只有悲哀可形容,
如果病人自以為是用這種角度去看待醫院或醫生,認為自己是付錢的顧客,更是短視&不智
舊 2015-05-20, 11:53 A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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