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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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kmars
看到篇很有感觸! 上周六才參加告別式!
年資19年! 以前為了公司專案可以晚上加班 周六日也來上班!
3年前自感身體不好!公司一樣逼!開始抗拒加班!直到去年發現胰臟癌末期!
發現胰臟癌後 開始請假! 三個月後公司要他辦留職停薪! 為的就是省勞健保!
人走之後!公司一句 留職停薪視同離職! 告別式沒有公司代表參加! 也沒走奠儀!
經過爭取!才給個團保的理賠+福委會開專案會議由委員全體表決要不要給!!
真的身體要自己顧! 工作做不完 明天在做就好了!
當沒有了健康 什麼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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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再把辦公室的責任制12小時上班時間當成日常.
誰都有瞬間倒掉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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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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