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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引用:
作者Elros
你說有 病患說沒? 除非有第三人證 不然就是死

醫師當然要有人證啦, 這應該算是基本功了, 否則豈不是任人宰割. 但在這種情況之下若病人事後才說我那時其實有聽沒有懂, 而法官也因此不認為醫師有盡到解說的義務, 那就太扯啦. 乾脆規定病人先考過病人執照算了, 若沒考一百分證明自己真的有了解, 那就不能接受治療.
舊 2015-05-18, 08:46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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