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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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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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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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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操級廢員
上法庭就一定能解決嗎? 如果債務人拒不出面, 就可以不用還錢了是嗎?

法院能分辦是債務人(被告)真的無法收到公文還是故意迴避拒不出面嗎?

以出國為例好了, 真的有事出國(出差)和捲款逃出國, 法院有辦法分出差別嗎?

今天就算不是用支付命令, 而是提民事訴訟, 起訴書無法送達被告本人時,

還是一樣用寄存送達的程序, 出國的被告一樣收不到, 法院還是開庭, 被告還是沒出庭,

然後法院還是會判原告勝訴, 取得強制執行的依據.


第一個問題就是要先確認債務關係

第二個問題就是要確認收件者是否有收到
舊 2015-05-16, 03:00 A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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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Ch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