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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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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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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lar168
男友殘害無辜子孫被女友發現,女友於是在床上問男友

女友:「囚犯如果硬是不認罪,該怎麼辦才好?」
男友:「這太容易了,把犯人放到穴下,四周漫起慾火。」
女友按照他出的主意,然後說:「老娘審查於你,請君入穴吧!」
男友見大事已成,挺腰求饒,表示願意招認。
這是「請君入穴」的典故。

出自民明書房對吧
舊 2015-05-15, 09:15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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