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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新招!不理支付命令 婦背債5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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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67
引用:
法院不會知道有沒有欠錢 所以發命令
20日內沒提異議=
默認
有欠錢=
法院認證
有欠錢
萬一被害人剛好出差幾個禮拜呢?
或是一個人獨居、無親無故,又剛好住院幾個禮拜呢?
這樣不就被有心人有可趁之機了嗎?
所以我覺得這條有問題的法律應該修改成
「
法院得經過調查,確認有欠債事實,才可以執行…
」
什麼?!法院表示: 人力不足? 執行上有困難?
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
沒辦法保障人民權利?還領薪水作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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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準的星座分析!
2015-05-14, 04:5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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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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