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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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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67
引用:
法院不會知道有沒有欠錢 所以發命令
20日內沒提異議=默認有欠錢=法院認證有欠錢



萬一被害人剛好出差幾個禮拜呢?

或是一個人獨居、無親無故,又剛好住院幾個禮拜呢?

這樣不就被有心人有可趁之機了嗎?


所以我覺得這條有問題的法律應該修改成

法院得經過調查,確認有欠債事實,才可以執行…


什麼?!法院表示: 人力不足? 執行上有困難?


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

沒辦法保障人民權利?還領薪水作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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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準的星座分析!
舊 2015-05-14, 04:59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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