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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3
引用:
作者gdrs
重點在於駕駛是否用常理可以預見
腳踏車阿婆是繼續直行還是無敵右轉 <---不可預見
貨車駕駛在察覺後,已努力煞車並右轉避開 <---對於不可預見之意外做了相當的處置
這樣還要判貨車有罪,我真的不知道該說啥

貨車是否切換車道與本次事件無關,而且貨車變換車道並無違規
本次車禍是直行車在碰到無敵右轉的車輛時
是否有做了對應的處置(你不能要求一定要是最佳處置,人不是聖人)
而"相鄰"車道的前方車輛閃煞車燈時,是否要立即停下?
(減速對本次車禍無效,貨車時速已經很低了)

法理情、法理情,判斷的順序要對

貨車車體大、重量重,所以行駛時需要更加謹慎小心
我不是說大車撞小車一定是大車錯喔
只是對貨車駕駛看到前面煞車燈做出的判斷感到遺憾
合法、合情、但是不合理

而老婦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不尊重其他用路人所造成的後果只能自己承受了
舊 2015-05-13, 01:00 AM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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