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員工跟當老闆是完全不同的..
這讓我想到去年看到某一位創業者在巴哈姆特抱怨有些員工沒資格領22k以上的薪水。
故事大綱如下,
原本他在某一間遊戲公司擔任企劃,後來認真想想與其被老闆差遣不如自己當老闆,
於是他便跟公司簽訂契約,公司提供辦公室、硬體物資..等,遊戲收入直接抽成,
他負責遊戲內容以及其他相關。
好啦,事情開始三個月後,
燒了30多萬,
他便開始抱怨美工不懂得他的要求...等,同時也換了兩三個美工。
但明眼人都知道,一款遊戲著麼可能三個月就搞出來?
看看食人大鷲跟仁王還有FF15搞了幾年?
看看人家莎木花了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