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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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se Chin
腳踏車是變換車道,貨車也是變換車道
小客車可以煞住 小貨車就煞不住這點就說不過去了
台北市有判例行人穿越馬路內側車道煞停,外側車道撞死行人
法官認為內車車輛急煞代表就是有狀況發生
外側車輛應該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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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把你說的案例拿出來檢視一下
應注意未注意是在車禍發生時有沒有做任何動作去防止
內側車道煞停,外側車撞死行人,撞死人的駕駛者有沒有煞車?這是很重要的依據,你之前舉的案例這點就很清楚
PS:我不知法官會怎麼認定按喇叭 煞車 右閃的動作到底夠不夠?還是要跟著前小客車後 一直等等到阿婆變換車道完成,安全離去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