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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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erocat
看完後續意見,只能說台灣現在這樣不是沒有原因的,
台灣交通是亂沒錯,我每次開車出門也是警張兮兮的,但是,
老太婆有錯,so what,可以合理輾過她嗎?
你看到路上有精神病想找死,如果突然而來,閃避不及,那就沒話說,
如果你注意到了,沒空理他,旁邊開過去,賭他不會跟你硬碰硬,結果出事,反正他想找死,這樣可以脫責嗎?
正確的做法,就是打電話找警察,不然你就下車去把他帶到安全的地方,不是放任他在路上妨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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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用假設的...
怎知貨車司機注意到了?怎知他有能力剎停?怎知他有想要太老太婆?
什麼叫合理輾過她?
你講的幾乎都是情緒用詞,
在我看來司機已經,應注意而注意,盡一切可能防止事故發生,
已符合社會通念合理期待...
重點在於司機已經剎車右偏,這個動作在法律上評價足可讓司機減少相當罪責
你說的才是不符合社會正常人的行為,
依照你的說法我從台中市政府開車到火車站,大概每100公尺就要打電話
每300公尺就要下車扶人到旁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