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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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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車禍來看,雖說單車違規為主因很明顯,但我認為貨車駕駛是有辦法避免這起車禍的
光這點貨車駕駛就很難全身而退了,雖然肇事主因不在他
我是認為大家往往都容易忽略到,駕駛車輛需要證照才能上路就是因為這行為在法律認定上就是件危險的事,因此法規才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很多人覺得莫名其妙的法則,大部分判決也都會依原則
因為那些闖紅燈,車道路權之類的駕駛行為規範,目的只是要建立行駛秩序,
並不是對方違反規定你沒違反,你就完全無責
應該體認到駕駛車輛上路,本身就負有應該避免掉所有可能造成危險的責任
不要太過自我認定我又沒有違反法規,都是對方錯這種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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