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們的認知 好像都還停留在台支黨的洗腦教材ㄝ
為什麼沒人要承認的理由 根本不是地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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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據國際法理,讓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反對:美屬 建國 獨立 自治self-governance)
2. 遵守國際法,包含萬國公法、國際戰爭法、舊金山和平條約.
3. 不使用暴力或武力,但促使各種方法使流亡中華民國結束在台灣佔領.
4. 對中國殖民政權(流亡中華民國政府)推動事務不合作也不配合.
「日本天皇保有所有權,美國總統握有佔領權。 美國總統有責任循萬國公法實現台灣地位正常化」
不是你覺得合理就合理 要有國際法和國際合約來支持 不然跟支那人說: "台灣是支那的" 有什麼兩樣
1895年 台灣由清朝割讓給日本
1945年 日本戰敗 盟軍麥克阿瑟元帥命令蔣介石代管台灣(就像東西德 南北韓 日本)
1949年 中華民國內戰失利 政府流亡到"盟軍"代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