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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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事實上,台灣不會對右側超車開單,肇事責任也不會計算右側超車這一項目。
因為右側超車是必須的,你可以去大量檢舉右側超車試試看,看政府是會受理,還是直接修掉這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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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您對右側超車的定義有誤解.
右側超車是指同車道的後車變換至右方車道, 超越前車後立即變換回左側(原)車道.
如果變換至右方車道超越前車後, 繼續行駛在右側車道, 或是原本就開在右側的車道,
沒有變換車道只是超越左側車道的車輛並繼續行駛的都不算右側超車.
本例中, 若大車駕駛在警方問訊時坦承是打算在超過阿婆後再切回內側,
只是阿婆突然右切而閃避不及, 那責任一定跑不掉.....
法規定在那裡了, 事故時剛好就是違規發生時, 就會有違規的肇責.
阿婆的確有違規, 但若大貨車不違規右側超車而耐心稍候一下, 事故一定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