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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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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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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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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dfgz
對阿 , 那然後咧? 沒幫樓主嗎? 還需要挨別人的罵嗎?
有必要去調到監視器嗎?
你願意幫忙花時間看監視器嗎?
這麼熱心 ,我送你30歐 ,把這次監視器影片完整看到完好嗎? 找出計程車司機車牌號碼好嗎?


是警察職責的就該去做

今天當事人不是你,你當然可以說風涼話

不然你有本事的話請內政部發公文,以後警察不受理遺失物報案
     
      
舊 2015-05-09, 05:23 P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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