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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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何時開始,精神病變成脫罪最好用的理由,為了保護一個精神病患,
即使讓數十人遭受痛苦、傷害也無所謂,這一種人權邏輯我是至今不能接受。
一個兩歲多的小孩看起來如此乖巧能幹,居然能熟練的在街邊掃地清潔環境,
你他媽一個人渣到底是為何下此毒手?因為男童把和你同類的垃圾都掃走了,
你同情同類是嗎?說是精神病,看到有人要阻止你倒是反應敏捷、神智清明,
一下就逃跑了,而且還懂得挑老婦和小孩來打?
又髒了自己的嘴,我的修養實在太爛,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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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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