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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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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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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atics
我猜因為洲際棒球場早就蓋好了,
這個案子主要是洲際棒球場的維護和營運, 燃後順便增加周邊的附加價值, 所以才用ROT,
等於是認養球場, 順便開發周邊.


洲際棒球場可不是舊建築
要辦的話,這部分應該是OT案吧
OT(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政府投資興建完成,委由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滿,營運權歸還政府。

然後周邊的建築從無到有
這部分應該是BOT
BOT(Build興建 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政府提供土地,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營運,營運期滿,該建設所有權移轉給政府。
舊 2015-05-07, 12:55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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