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所以德國政府用了一個方式,在同收購電價的情況下,讓燃煤與核能發電賠錢。
那就是購電優先順位,將太陽能風力水力排在前面,燃煤與核能排在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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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德國政府立法強制規定,所有發電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再生能源發電
但同時
政府也有提供躉購費率優惠,增加民間太陽能裝設的誘因,最早是0.5歐元左右,近年下降至0.3歐元以下
因太陽能成本會逐年下降,所以價格也會逐年調降
與台電現階段作法並無實質上的差別,只是政策的執行力有差,這是題外話
實質不同頂多是德國電廠是民營化,所以需立法強制規定業者去認購再生能源
而台電是國營獨佔事業,所以不用立法,是用行政命令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