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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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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PioneerELITE
原來如此 明知的冤枉死路 難道不能省略跳過
直接推動 全民騎機車 開車是不道德的 減少道路面積使用嗎?

一個健全的城市交通,應該是各種交通工具互補才對。
舊 2015-05-05, 08:03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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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