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se Chin
國道警察第九隊指出,當前取締雪山隧道內超速,是透過安裝在南、北隧道各3組的測速固定桿,而未保持安全車距則以拍照舉證方式
雪隧超速目前還是傭拍照的喔
雪隧自動科技執法系統最快要明年才會驗收完成使用
何況超長隧道跟一般道路是不太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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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這新聞是事後逕行舉發開的罰單
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發現,這名駕駛任意變換車道多達11次,依每次違規罰3千元計算,對這名駕駛開罰3萬3千元
http://news.tvbs.com.tw/entry/19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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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不贊成用監視器開單
也許在這任市長會乖乖用在違停熱點上
可是
誰曉得後來接任的市長
會不會在這基礎上擴大成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