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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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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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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snow
我個人反對監視器抓違停, 但百分百認同監視器是對治安有正面幫助.
話又說回來, 1999 檢舉違停占了一半以上, 北市巷道過違停後彎不易,連我都很想天天打, 但一個派出所有多少員警, 而接到通知又要在幾分鐘之內趕到,去開單, 回來又要出另一個違停開單任務, 週而復始.

各位有沒有好方法? 讓警察除了開單, 還有餘力去執行其他任務? 除了私刑.


酒駕勸導的討論串我就提議過了。為了充份保障人權,依法(?)行事,大幅擴張警力早已勢在必為。

不必太多,現行三倍我想就勉強夠用了吧,臺灣人民想必不會介意增稅養警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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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5-04-29, 11:02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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