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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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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是她遇到了很可怕的事情,但卻不知往哪求助、走投無路,大家只不過是用比較常見的詞彙來形容這件事,叫霸凌凌霸都無所謂吧,執著在「霸凌」這個名詞上沒意義,「霸凌」也是近年才有的詞

就算死者不符「霸凌」在文字上的定義,仍無法否定她身心煎熬導致輕生的事實,某些人濫用網路的匿名性任意的傷害別人,還有些人跳出來消費死者來獲取關注,這才是我們要討論的重點,而不是在那邊振振有辭的搞正名、爭定義.....是學到政客那一套嗎

有些人更無聊的用自己的認定去套在死者身上說她不算遭受霸凌(意指抗壓性不足或情緒管理不佳),真的對家屬及其它正遭受霸凌或類似情況煎熬的人是另一次傷害,通常只有加害慣犯才會講得出這種話

請記得,加害者才會傷害人,被害者不管是軟弱、EQ不好、逃避....都沒有傷害人,不應該遭受無關的人加以批判或任意的扣帽子,今天爭完了,結論她不算被霸凌.....然後呢? 人會活過來嗎?
     
      
舊 2015-04-25, 04:16 PM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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