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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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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5
可能我已經年紀大臉皮夠厚
真是搞不清楚幹嘛對網路上的匿名謾罵認真

想當名人還真得加強自己的心理質素
不然風險太高
看不開只是讓自己過不去而已

話說那樣的謾罵大家覺得足以讓一個人自殺嗎
難道不是那個人心理太脆弱的問題?
如果你是法官會怎麼判?
沒有根據的謾罵為什麼不能當人家放屁就行
又不是中小學生或未成年
她家也有錢
不用困在那樣的工作環境不能轉換
受不了了不起不當名人就好了
舊 2015-04-23, 11:21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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